工作人員任用管理辦法
為規范和加強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教育基金會(以下簡稱“基金會”)的人事管理工作,激發員工進取精神,根據本基金會章程制定此制度。
一、工作人員任用,應堅持下列原則:
(一)黨管干部;
(二)德才兼備、以德為先,五湖四海、任人唯賢;
(三)事業為上、人崗相適、人事相宜;
(四)公道正派、注重實績、群眾公認;
(五)民主集中制;
(六)依法依規辦事。
二、工作人員任用條件
擬任用工作人員應信仰堅定、勤奮務實、德才兼備、積極進取。
三、工作人員任用方法
工作人員任用應堅持公開選拔、競爭上崗的方式。
四、擬任用工作人員,應由理事會無記名投票表決,并提交所在黨支部審核通過。
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。